補充兵退伍後會被教召嗎?訓練結束後的後備管理
補充兵不是兵役法定義的後備軍人,但訓練完成後仍受列管,也和後備軍人一樣應受教育召集;這篇說明兩種身分的差異、召集規定與待遇條文。
補充兵訓練結束後,官方怎麼列管
依兵役法施行法規定,補充兵接受軍事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之後,由國防部發給證明書;訓練本身的天數和資格細節,已經在補充兵是什麼?資格三款與12天訓練這篇整理過,這裡要接著講的是訓練結束、拿到證明書之後的狀態。訓練後的管理有兩條規定:兵役法施行法第16條寫明,依兵役法第十七條規定應服補充兵役者,由國防部依其年次、體位、地區、職業、專長,予以列管、運用;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2條則規定,補充兵完成軍事訓練或經檢定合格後,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列管運用。也就是說,訓練結束後仍屬列管運用的對象。施行法同一條提到的「已訓補充兵」另有所指,是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間,因病傷、羈押等兵役法第20條所列事由停止訓練、在營時間逾30日的人(兵役法第20條之1)。想先確認自己當初適用的是哪一種補充兵資格,也可以看補充兵 適用對象、役期與申請這個總覽頁。
補充兵和後備軍人是同一種身分嗎?
兵役法第27條對「後備軍人」的定義只列出3款:常備軍官、常備士官因故離職或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為後備役者;常備兵在現役期間停役、退伍或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期滿結訓為後備役者;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未應召入營或退伍者——這3款裡面並沒有「補充兵」。也就是說,補充兵在法律定義上跟後備軍人是並列但不同的兩種身分,不能直接畫上等號。不過,兵役法第八章「召集」裡的第37至39條、第41至43條,都把「後備軍人及補充兵」並列寫出;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2條也規定,補充兵的離營、異動、入出境、編組、訓練、教育、權利與義務之列管,準用後備軍人管理規則,補充兵之召集,適用召集規則。
補充兵會被叫去教召嗎?答案是會
兵役法規定後備軍人及補充兵要接受的召集分成好幾種,教育召集(也就是一般說的教召)是其中一種。這裡要確認的重點是:補充兵有沒有被排除在教育召集之外——答案是沒有,兵役法第37條明訂「後備軍人及補充兵」都要接受這些召集規定,補充兵沒有被排除在外。第38條也寫明:「後備軍人及補充兵於應召在營期間,為現役。」
比較特別的是勤務召集的召集順序:兵役法第39條規定,士兵的勤務召集,是「依補充兵及常備兵後備役順序召集之」——條文把補充兵排在常備兵後備役前面,代表真的要辦理士兵的勤務召集時,補充兵會先被納入召集順序考量,不是等常備兵後備役都召完才輪到補充兵。
教召次數上限與待遇:條文怎麼寫
次數上限方面,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的條文是:「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範圍、人數、時日,由國防部按年度計畫實施,於退伍後八年內,以四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二十日。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這條以「退伍後」計算,沒有另外寫補充兵完成訓練後怎麼算;兵役法、兵役法施行法、召集規則與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也都沒有補充兵專屬的教育召集次數規定。補充兵的召集,依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2條適用召集規則。
待遇方面,召集規則第34條對勤務召集期間的待遇有分開規定:「後備軍人按其階級發給;補充兵之隊員比照國軍義務役二等兵待遇發給,幹部比照國軍義務役上等兵待遇發給。」教育召集期間的津貼,上述法規都沒有補充兵專屬的條文;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的條文裡也沒有出現「補充兵」字樣。收到召集令時,依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條,應依召集令規定的時間及地點報到。
補充兵一樣可以申請免除召集
因為兵役法第43條把補充兵和後備軍人並列規範,補充兵如果符合條文列出的情形,同樣可以申請免除本次召集,適用的條件和申請流程都跟一般後備軍人一致。8款情形的細節整理在兵役法第43條的免召條件;申請書、送件單位與審查期限,則見教召免召申請流程。
常見問題
補充兵退伍後,官方怎麼追蹤管理?
依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第32條,完成軍事訓練或經檢定合格的補充兵,由戶籍地縣市後備指揮部列管運用;兵役法施行法第16條也規定,應服補充兵役者由國防部依年次、體位、地區、職業、專長列管、運用。
補充兵算是後備軍人嗎?
不算。兵役法第27條的後備軍人定義沒有列入補充兵,兩者是並列的不同身分;不過兵役法召集章第37至39條、第41至43條都把「後備軍人及補充兵」並列,補充兵的列管也準用後備軍人管理規則。
補充兵真的會被教育召集嗎?
會。依兵役法第37條,補充兵和後備軍人一樣應受5種召集,教育召集是其中之一;依第38條,應召在營期間為現役。
補充兵教召的次數上限和待遇跟後備軍人一樣嗎?
不完全一樣。勤務召集期間的待遇,召集規則第34條規定補充兵隊員比照國軍義務役二等兵、幹部比照國軍義務役上等兵發給,後備軍人則按階級發給;教育召集的次數上限與津貼,條文沒有另訂補充兵專屬規定,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的次數上限是以「退伍後八年內」計算。
補充兵符合條件可以申請不去教召嗎?
可以。補充兵和後備軍人一樣受兵役法第43條規範,符合列出的情形就能申請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流程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