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召免召怎麼申請?受理單位、期限與核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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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召免召最晚要在召集日前3天向自己戶籍所屬的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逾期可能不予受理;原則上在受理翌日起3日內核定或駁回,結果以正式公文書函覆。

誰可以申請、要先確認什麼

兵役法第43條列出8款情形,符合者「得免除本次之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分別是:患病不堪行動;家庭有重大事故、須由本人處理;就讀中等以上學校;民意代表在開會期中;因事赴國外;船員正在國外航行中;因犯罪嫌疑羈押中或徒刑執行中;以及其他特殊事由。是否符合,由國防部所屬的權責單位核定。各款的認定細節,規定在2021年(民國110年)1月13日發布的「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後備指揮部的申辦免召頁面另列出2022年(民國111年)8月22日的「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作業規定」(國動全防字第1110191048號)。如果你還不確定自己屬不屬於這8款、除役年齡怎麼算,可以先看教召可以免除嗎這篇的完整整理;確認符合資格之後,接下來就是實際的申請流程。

申請流程:去哪裡辦、要準備什麼文件

  1. 先確認符合的是哪一款情形:各款要附的證明文件不一樣。以「因事赴國外」為例,認定標準第6條分成兩種:一是「公告召集日程前已出國(境),確定無法於召集日前返國」;二是「出國(境)日期正值召集期間」,並附但書「公告召集日程後始排定之出國(境)觀光旅遊行程,不得申請免除本次召集」。兩種情形要附的文件不同,出國相關規定另見召集令下來後還能不能出國
  2. 備妥申請書與證明文件:後備指揮部網站有核免申請書的PDF檔,表上可勾選「免除本次召集」;委託別人代辦時,另有委託書;以「因事赴國外」申請,兩種情形都要附切結書,可用申請出國核免切結書
  3. 確認送件地點:認定標準寫的受理單位是「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服務中心」,後備指揮部常見問答則寫明要向戶籍地所屬的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辦。在後備指揮部的服務據點清單上,金門縣、連江縣的單位名稱是「後備服務中心」,其他縣市是「後備指揮部」。
  4. 送出後等待審查:受理單位收到申請後會進行審查,結果不論核定或駁回都會另外通知(詳見下一節)。

申請期限抓多緊、審查要等多久

時間點很關鍵:認定標準第10條寫的是「得於召集日三日前」提出申請,後備指揮部頁面的說明是「最遲於召集日前三日」提出。沒有依期限或程序辦理的申請,受理單位可以不予受理;如果情形可以補正,會通知你在召集日前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也不予受理。審查時間方面,受理單位應在受理申請的翌日起3日內核定或駁回,但有兩種例外:被通知補正的案件,以及屬於「其他經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及所屬地區指揮部認定」這類特殊情形、要轉呈上級審核的案件。

核定結果怎麼知道:一定會收到書面回覆

後備指揮部常見問答的原文是:「經審查後(不論是否符合申辦要件),均會以正式公文書(載明事由)函覆。」要留意的是,就算這次申請已經核准免除,國防部仍然可以視軍事需要再次發起召集,免除這一次不代表以後都不會再被叫去。另外,如果沒有申請、或者申請被駁回卻沒有依規定報到,受理單位可以要求提供相關事證,一旦查明有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的嫌疑,就會被函送司法機關,這部分罰則的細節可以看教召不去會怎樣這篇。

本人無法親自送件怎麼辦

針對認定標準第6條第1款的情形,也就是公告召集日程前出境、且確定無法在召集前回國的人,後備指揮部常見問答說明,可以由本人或親友帶著相關佐證資料,透過電話傳真、郵寄或臨櫃,向戶籍地所屬的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免召。其他情形,官方問答沒有另外列出傳真或郵遞的方式;不過後備指揮部提供的委託書不限出國情形,勾選「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就能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送件方式還有疑問,可以先打電話問戶籍地的後備指揮部。

常見問題

教召免召要去哪裡申請?

向戶籍所屬縣(市)的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請;金門縣、連江縣的對應單位名稱是後備服務中心。

免召申請書要去哪裡下載?

後備指揮部網站有核免申請書的PDF檔,表上可勾選「免除本次召集」;委託他人代辦另有委託書,因事赴國外申請要附的切結書也有PDF檔,連結整理在上方申請流程第2步。

教召申請免召最晚什麼時候要送出?

最晚在召集日前3天提出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文件,沒有依期限或程序辦理的申請可能不予受理;受理單位應在受理申請翌日起3日內核定或駁回,被通知補正或要轉呈上級審核的案件除外。

申請免召之後,要怎麼知道有沒有核准?

依後備指揮部常見問答,核准或駁回都會收到正式公文書的函覆,公文上會載明事由。

這次免召申請通過了,以後就不會再被教召嗎?

不一定。就算這次核定免除,國防部仍然可以視軍事需要再次召集,免除當次召集不代表往後都不會再被列入召集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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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來源

  1. 後備指揮部-召集訓練-申辦免召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 2026-09-16
    • 認定標準與作業規定的名稱與文號
    • 申請最遲於召集日前三日提出、受理單位應於三日內核定或駁回
    • 經核定免除召集後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再次召集
    • 未申請或申請遭駁回而未報到者,查明有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嫌疑應函送司法機關
  2. 後備指揮部-常見問答-召集資訊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 2026-09-16
    • 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後備指揮部提出申辦
    • 經審查後不論是否符合申辦要件,均以正式公文書(載明事由)函覆
    • 公告召集日程前已出國且無法於召集前返國者,可由本人或親友以電話傳真、郵遞或臨櫃方式申請免召
  3. 兵役法 第43條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16
    • 免除教育召集、勤務召集、點閱召集的8款法定事由
  4. 後備軍人及補充兵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認定標準 第6、9、10條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2026-09-17
    • 因事赴國外的兩種認定情形與觀光旅遊行程的但書
    • 得於召集日三日前申請、未依期限或程序辦理得不予受理及補正規定
    • 受理申請翌日起三日內核定或駁回,及轉呈審核、補正的例外
    • 受理單位為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服務中心
  5. 核免申請書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 2026-09-17
    • 官方核免申請書表單,可勾選「免除本次召集」
  6. 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委託書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 2026-09-17
    • 免除本次教育勤務點閱召集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7. 申請出國核免切結書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 2026-09-17
    • 以因事赴國外申請免召時使用的切結書表單
  8. 後備指揮部-動員管理-服務據點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 2026-09-17
    • 金門縣、連江縣的縣市單位名稱為後備服務中心,其他縣市為後備指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