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保險(軍保)怎麼查?臺銀人壽承保、後備指揮部審定與軍人保險查詢單的分工
> 本文整理官方公開的分工、表單與聯絡窗口,不查詢也不判斷任何人的保險資料。本文查證日為 2026-11-08。
先講結論:承保的是臺銀人壽,資格審定在後備指揮部
〔官方〕軍人保險條例第4條寫:「本保險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本保險業務得委託其他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以下簡稱承保機構)辦理。」軍人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寫:「本保險承保機構為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防部的「軍人保險權益」簡介也寫:「國防部委託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辦軍人保險承保、給付作業」。所以想查臺銀人壽那邊軍保資料的人要知道:軍保的承保與給付單位是臺銀人壽,制度則是國防部主管。
〔官方〕同一份簡介說:「軍人保險係社會保險,為我國憲法基本國策所建立之社會福利制度」。〔本文整理〕這表示軍保的給付項目、基數與條件寫在軍人保險條例裡,不是由保險公司的保單條款決定;你另外向保險公司買的壽險有自己的保險契約,和軍保不是同一份文件。
〔官方〕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網頁的軍人保險欄,同時列出承辦單位和給付單位:承辦單位是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保險科,電話(02)23825718;給付單位是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7849151,地址在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9號7樓。該頁內容更新時間標示為民國113年5月24日,本文查證日仍可開啟;撥打前請再核對一次。
本文只整理國防部與後備指揮部公布的資料,未整理臺銀人壽官網的線上服務內容與客服電話;官網是否提供線上查詢、怎麼操作,請直接到臺銀人壽官網或客服公告確認。
四個角色各管什麼
〔官方〕下表引號內是施行細則的條文原句,引號外是本文轉述條文的意思。
| 角色 | 官方寫的職責 | 依據 |
| --- | --- | --- |
| 國防部(主管機關) | 主管本保險,得委託承保機構辦理業務 | 條例第4條 |
| 後備指揮部 | 國防部委任它辦理:「被保險人及受益人資格之審定」、「保險給付及退費稽核」、「死亡及身心障礙給付案件之事故審定」等 | 施行細則第6條 |
| 臺銀人壽(承保機構) | 辦理:「承保手續之辦理及異動事項之登記」、「各項保險給付之審議及核付」、「被保險人與各項給付案資料之建置、保管及運用」等 | 施行細則第7條 |
| 要保機關 | 依法進用軍人的機關(構)、學校,名單包括「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構)」、「公立學校」等 | 施行細則第4條第2項 |
〔官方〕施行細則第5條另外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或有異動時,要保機關要在保險生效日起十五日內,依服役時間長短,把統計表或姓名冊送給承保機構辦理,服役不滿二個月的送人數統計表,二個月以上的送被保險人姓名冊。
〔本文整理〕把這幾條連起來看:服役期間,你的投保資料是由服役單位(要保機關)報給臺銀人壽建檔;資格是否成立、給付案件的事故怎麼認定,是後備指揮部審定;錢是臺銀人壽審議後核付。所以查的內容不同,要找的窗口也不同。
想查年資或投保資料:先看「軍人保險查詢單」
〔官方〕後備指揮部的「留守業務表單下載」頁,在保險給付類列有「08.軍人保險查詢單」,提供 PDF、ODT、DOC 三種格式。表單上的欄位有:「被保險人保險證字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階級俸級」、「要保單位或列管縣市後備指揮部」、「查詢事項」,最下面是查詢人簽章、住址與電話號碼。
〔推論〕「要保單位或列管縣市後備指揮部」這一欄,看起來是讓你填寫受理這張查詢單的單位,也就是服役中問原服役單位、已經不在營的人問列管縣市的後備指揮部。但表單上沒有寫送件地址、可否傳真或電子郵件、辦理天數,這些本文沒有查到官方說明,送出前請先打電話確認。
〔本文整理〕這張單的「查詢事項」在表上是空白欄位,沒有列出可查項目的清單。〔本文建議〕想知道保險年資、保費或給付進度時,把想問的事項寫成具體的一句話,例如:請問入營至退伍的軍人保險年資起迄日。打電話時也先準備好身分證、服役單位與役別。
不同給付要準備什麼文件
〔官方〕後備指揮部頁面的「檢附資料」欄,依給付種類列了下面的文件:
| 給付 | 頁面列的檢附資料 |
| --- | --- |
| 死亡給付 | 國防部傷亡(失蹤)通報令 |
| 身心障礙給付 | 國防部傷亡(失蹤)通報令、傷病成殘申請保險證明書 |
| 退伍給付 | 退除給與名冊 |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 津貼申請書、奉准育嬰留職停薪人事命令影本、本人及子女之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及存摺封面影本 |
| 眷屬喪葬津貼 | 軍人保險眷屬喪葬津貼申請書、被保險人請領眷屬喪葬津貼切結書、眷屬死亡證明文件、眷屬死亡登記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被保險人現戶籍所在地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指定存入帳戶之存摺封面影本 |
〔官方〕施行細則第38條:「受益人因故不能親領保險給付者,得填具委託書委託親友代領。」後備指揮部的表單頁有「領取軍人保險給付委託書」可下載。
〔官方〕條例第19條規定,受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喪失領受保險給付的權利,其中第4款是「自決定保險給付之日起,無故逾十年不行使」。施行細則第37條說明這句話的意思:「指承保機構核付保險給付通知送達保險受益人之日起,無故逾十年不具領者」。第37條另列四種特殊情形,依「得辦理領受手續之日」起算,例如居住國外、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在限期內無法聯絡,並且取得有關證明文件。
義務役要查什麼:保險期間、保費、退伍給付
〔官方〕條例第2條:「本條例所稱之軍人,係指現役軍官、士官、士兵。」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保險有效時間是「自任官、徵集、召集到職、志願入營、核定階級或存記命令生效之日起,至退伍、除役、停役、歸休、復員、解除召集、離職、廢止或撤銷存記命令生效之日止」。所以義務役的保險期間,看的是徵集入營命令生效日到退伍命令生效日,不是你自己申請的日期。
〔官方〕條例第10條:「但義務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之保險費,全額由政府負擔。」義務役自己不用繳保費,這一點在義務役專文有完整說明,見義務役的軍人保險(軍保)項目、保費與退伍給付。
〔官方〕條例第16條的退伍給付從「保險滿五年者,給付五個基數。」算起;第2項寫:「保險未滿五年,未曾領受身心障礙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眷屬喪葬津貼者,照最後月份繳費標準,退還其以往自付部分保險費。」役政司的服役須知寫明:「83年次至93年次常備役體位役男服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及「94年次以後常備役體位役男應服1年役期」。
〔本文整理〕4個月或1年的義務役,保險年資都沒有到五年,所以只服義務役的人,達不到退伍給付要求的保險滿五年。〔推論〕義務役保費由政府全額負擔,沒有自付部分,所以第16條第2項的退還自付保費,在只服義務役的情況下沒有可退的金額;是否另有作業上的處理,要問臺銀人壽。想確認自己在軍保裡的起迄日,仍然可以用上面的查詢單。
打電話或寄查詢單之前
〔本文建議〕先把這幾樣東西放在手邊:身分證、役別與服役單位名稱、入營與退伍日期、想問的事項(年資、保費、哪一種給付)。查詢單上有「被保險人保險證字號」一欄,如果手邊沒有,可以先問原服役單位或後備指揮部保險科。電話以後備指揮部頁面所列為準,頁面內容更新日是民國113年5月24日,打通前如果發現電話已變更,請改看後備指揮部或臺銀人壽官網公告。
〔本文建議〕保險給付涉及金額與個資,不要把身分證、帳號貼到社群或不明人士提供的連結。軍保的承辦單位與給付單位,以國防部與後備指揮部公布的資訊為準。
問與答
臺銀人壽軍人保險的電話是多少?
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頁的軍人保險欄,給付單位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列的電話是(02)27849151;承辦單位後備指揮部留守業務處保險科列的電話是(02)23825718。該頁內容更新時間是民國113年5月24日,撥打前請再核對。
軍保的保單可以在臺銀人壽官網直接查嗎?
本文沒有整理臺銀人壽官網的線上服務內容,不能告訴你官網有沒有、怎麼操作線上查詢,請以臺銀人壽官網或客服公告為準。本文整理的官方查詢方式,是後備指揮部提供的軍人保險查詢單與電話。
義務役要不要自己去辦軍保?
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或有異動時,由要保機關在保險生效日起十五日內,把資料送承保機構辦理。程序是由要保機關送件,不是由役男自己申請。
退伍多年後,想查當年服役時的軍保年資怎麼辦?
本文沒有查到官方對退伍後保存期限或查詢期限的說明。可以先填後備指揮部的軍人保險查詢單,或打電話給後備指揮部保險科確認,查詢單上有「列管縣市後備指揮部」一欄。
受益人拖很久才領,會怎麼樣?
條例第19條第4款規定,自決定保險給付之日起,無故逾十年不行使,就喪失領受給付的權利;有特殊情形的,依施行細則第37條改依可以辦理領受手續之日起算。實際日期請向承辦單位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