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期間健保怎麼辦?入伍後轉第四類、保費由所屬機關全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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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役應服役期在營逾兩個月,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屬第四類被保險人;保險費依同法第27條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投保單位依第15條為國防部指定之單位。退伍後不再符合該目資格,須視就業或家戶情況改投其他類別。

健保的法定轉換:在營逾兩個月屬第四類

義務役在營期間,健保類別的法源是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之受徵集及召集在營服兵役義務者」。常備兵現役一年,已逾二個月,因此在營服兵役義務者依法為第四類被保險人。同一目還包括國軍軍事學校軍費學生、經國防部認定之無依軍眷及在領卹期間之軍人遺族,不是「第四類第一目=只有役男」。

替代役是同條第四款第二目,保費補助機關也不同,不要和義務役現役混用。

同法第11條: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人。入伍後若你原本是受僱的第一類,不能與第四類並存。

保費由誰負擔?役男不須自付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7條第四款第一目: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一目被保險人,由其所屬機關全額補助。投保單位依第15條第三款第一目,以國防部指定之單位為投保單位。條文寫的是「所屬機關」與「國防部指定之單位」,不是「你自己繳給連上」;海巡、國安單位服役者仍以該條指定投保單位與所屬機關為準,本文不把每一個服役單位都寫成國防部本身。

這與一般受僱者不同。第27條第一款第二目、第三目:第10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及第三目被保險人及其眷屬,自付百分之三十、投保單位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那是受僱者的分攤,不要套到第四類役男。

健保與軍保是兩套制度

全民健康保險保障就醫時的醫療費用,在營改以第四類身分繼續加保。

軍人保險是另一套制度。軍人保險條例第2條所稱軍人,指現役軍官、士官、士兵;第3條保險項目為死亡、身心障礙、退伍、育嬰留職停薪及眷屬喪葬。義務役士兵屬「士兵」,與健保並行、給付項目不同。細節見本站既有整理:軍人保險(軍保)項目說明。本文不另寫未核到條次的「強制一次給付」金額。

退伍後要改投其他類別,不是當然退保出健保

退伍後,你不再符合第10條第四款第一目「在營服兵役義務」的資格,第四類這一目不再適用。這不是健保法第13條的退保事由(該條是失蹤滿六個月、或不具第8條或第9條保險對象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等第8條資格的人,仍是健保保險對象,只是要改到適當類別。

投保單位依第15條,應於保險對象合於投保條件之日起三日內辦理投保,並於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三日內辦理退保。實際轉出轉入日期以健保署與投保單位作業為準。

退伍後如果立刻就業,通常由新雇主以第一類為你投保。若暫時未就業,健保署《全民健康保險民眾權益手冊》寫:服兵役退伍(役)或結訓之日起一年內且無職業者,得以父母或(外)祖父母之眷屬身分投保。沒有可依附的直系尊親屬時,可依第10條第六類第二目,以家戶戶長或代表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投保(第15條:第六類以戶籍所在地公所為投保單位)。若參加職業工會,則走第二類。

退伍後類別怎麼選,請向中央健康保險署確認:市話 0800-030-598 或 4128-678;手機改撥 02-4128-678。本站不代為判斷。

服役期間眷屬的健保

第11條也規定: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並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若入伍前配偶或子女是依附役男原投保單位的眷屬,役男轉出第一類時,這層依附可能一併結束。眷屬要依自身就業、工會或家戶情況另辦。個別戶如何銜接,以健保署作業為準,入伍前後請主動確認,避免中斷。

軍事訓練(四個月以內)是否適用

兵役法第16條第二款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為四個月以內。只要「應服役期及應召在營期間逾二個月」,健保法第10條第四款第一目就有適用空間。你被徵集的是一年現役還是軍事訓練,以徵集令為準,本文不寫死特定年次。入伍時程見畢業後多久當兵,折抵見役期折抵說明

常見問題

入伍後健保卡還能用嗎?

健保類別改為第四類後,仍是健保保險對象,可持健保卡在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卡面資料或身分若顯示異常,向部隊衛生人員或健保署查詢。

原本是公司投保,入伍後公司還要幫我保健保嗎?

依第11條,第一類不得同時為第四類。入伍後原投保單位應依第15條在退保原因發生之日起三日內辦理退保(轉出),改由國防部指定單位以第四類投保。退伍後若返回原雇主,再由雇主依你當時身分辦理投保。作業時點以健保署與投保單位為準。

從入伍到生效,健保有沒有空窗期?

第15條課的是投保單位三日內申報義務。實際通報是否銜接,本站無法確認個別案例。入伍初期就醫若遇到身分問題,向部隊衛生單位或健保署(市話 0800-030-598;手機 02-4128-678)查詢。

退伍當天健保就中斷了嗎?

不要用第13條、第14條來理解退伍。第14條的效力終止,是針對第13條情事(例如失蹤滿六個月、不具第8條或第9條資格)。退伍是第四類第一目資格不再符合,應改辦其他類別。若未及時由新投保單位申報,實務上可能出現銜接空檔,請在退伍後儘速依就業或家戶情況辦理,並向健保署確認。

入伍前體檢可見體檢流程說明;退伍後後備役見後備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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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不做個案結論:健保類別轉換的實際生效日期、個人眷屬狀態及退伍後投保方式,因個人情況不同,請向中央健康保險署或役政單位確認,本站一律不提供個案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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